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随财函〔2023〕190号
各有关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现印发《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给你们。各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做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止事项。
附件:《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序号 | 禁止事项 | 具体内容 | 法律法规依据 | ||
1 |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 向“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系统”上 传虚假申请材料。 | 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 2.《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鄂财采发〔2017〕4号)第八条 | ||
2 | 违反独立评审原则 |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一条、第七十五条 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九条 | ||
3 | 违反评审纪律 |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评审前拒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的; 8.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 六十二条、第八十一条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3.《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2〕69号) | ||
4 | 泄露评审相关情况及获悉的秘密 | 1.泄露评审文件; 2.泄露评审情况; 3.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七十五条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
5 |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 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之一的,未依法回避。 | 1.《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七十五条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
6 | 获取不正当利益 |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 ||
7 | 不履行法定义务 | 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 |